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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上网收费标准出台

 几个月的移动上网“免费午餐”结束了。记者今天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获悉,“全球通”WAP业务的资费标准已经出台,从本月21日起,使用WAP手机移动上网,将开始收费,而收费的标准十分优惠。

  据悉,新制定的WAP资费标准目前仍为阶段性,执行日期自10月21日起至2001年5月20日。根据规定,WAP业务使用费为每分钟0.15元,不再另收移动电话基本通话费,也不区分漫游与非漫游;对于WAP业务使用时长小于1分钟时,将不计费;而WAP业务月使用量在500分钟以内时,话费最多30元收取;月使用量在500分钟以上时,超过500分钟的部分仍按每分钟0.15元计收;上述WAP业务资费优惠标准不含信息费和交易费,此两项收费标准将另行制定。如果使用手机加笔记本电脑拨号172上网业务,同样按WAP业务优惠标准收取。国际漫游来访用户使用WAP业务,资费按每分钟2.88元收取;对使用WAP业务仅做主叫,不需占用第二个电话号码的用户,不加收数据业务的基本月租费每部50元。

  记者了解到,目前北京移动“全球通”已和新浪、搜狐、雅虎、中华网、证券之星等十几家知名网站进行合作,可提供新闻浏览、金融财经、交通信息、体育娱乐、个人助理、邮件服务、聊天室等多种服务,使本市的WAP移动上网业务信息全面、服务多样。

摘自《北京晚报》